按照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一束光学工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《长江大学“一束光学工奖”评审办法》,我院高度重视、积极动员、精心安排,经过个人申报,材料审查,学院评审,最终推荐蒋兴超同志为优秀班主任“一束光学工奖”候选人,范梅英同志为优秀辅导员、专职学工人员“一束光学工奖”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8月3日。如有异议,师生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或电话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。
地点:华林公寓八栋二楼学生事务办公室
电话:027-691113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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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27日